致敬每个自由而瑟琴的灵魂

这是一个非常任性的嘴炮

今天早上看到付云皓的自白,想起来一个个人经历,去年撸了一发研究生考试,今年去复试的时候,老师问我说你的前两份工作都是肥肠实务和基础性的工作,为什么要报考法理学?
我的内心:exm?实务和法理学之间有天堑鸿沟吗?难道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不是认识论的基本过程吗?我能理解大家会认为法理学能多是在所谓学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多数学法理学的也都是在考试上学上学考试的道路上走过来的,但是在我看来其实所有搞社科学术的,请在想出一个个昏招的时候做做实务好吗?法这个东西,在我看来只有在实践当中才有意义,故纸堆里面扒不出来一二三的,就算你能罗列出来德国怎么说法国怎么说xxx怎么说。但是每个国家的实情都不一样,我们在承认自由、人权、公正这些基本价值基础之上,有更多可以去实现的不同道路,可以借鉴,但照搬并没有意义。
其实在我看来这也是社会断层的一个显著表现,前几天和leader说起来社会断层化和碎片化(挺庆幸有一个同学科背景,同工作场所的人可以讨论同一个问题嘤嘤嘤,我爱她),我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与我党都在社会的这个问题上功不可没,比如说传统观念中的物以类聚,门当户对,并且我党的价值导向与社会分层的某些手段一手促成了如今大家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法看到甚至是感知到他人的生活。而且我们在不同种类的生活当中演化出一条歧视链,又从观念上避免自己的意识“堕落”。这样从现实和心理层面都隔绝了同理心,也就无法凝聚。但法律势必是具有普遍性的,归纳推理的偏差在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中国就变成了巨大的不适应,zf又懒政,就一直层层累积。无论是记者理解不了付云皓还是老师理解不了我的选择,不能说这是唯一的原因,在我看来,有这么一丢丢的因素吧。
大的层面上蝼蚁如我做不了什么,只能求诸认真生活;小的方面,我却真是肥肠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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